近日,岳阳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联合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发布了《2022年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岸电使用问题观察报告》,连续第三年从船方的视角出发,对长江内河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情况进行跟踪观察。
随着“双碳”进程的深入,特别是《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岸电在长江沿线省份推广也驶入了“快车道”。根据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运输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共78万余艘次、871万余小时、7491万余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57%、57%、14%,均创历史新高。
同时,一系列支持岸电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持续加大对于长江经济带内河港口岸电发展的支持。以《江苏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为代表的地方立法取得突破,对《长江保护法》中关于岸电建设、改造、使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岸电设施建设和改造过程中的各类主体责任,并规定了岸电的具体使用要求。
江苏等地打出的政策“组合拳”成效不仅直观体现在岸电使用数据上,同样也受到了船方的欢迎。《报告》中一项针对往来岳阳港200艘船舶的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南通港被船方选为了岸电使用最方便的港口。受访船舶反映之所以感觉南通港岸电使用方便,除了能享受到更便捷的岸电服务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码头泊位大、数量多,方便停泊。
岳阳市东洞庭生态保护协会项目主管何东顺认为“这个结果或许跟我们这次调研的船舶航线有关,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船方对于不同港口在提供岸电服务上的差异是有明显的感知的,船方也更倾向于在岸电服务更好的港口使用岸电。”
何东顺继续补充道:“我们在这三年的调研中也非常高兴地看到,每年都有越来越多的船舶开始使用岸电,但是通过与船主和船员的交流,发现一些老问题仍然存在,持续在制约着岸电使用率的进一步提升。”
《报告》指出,通过基于岳阳港开展的持续调研,发现长江经济带港口岸电使用情况在显著改善的同时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第一,操作不便仍是重要制约因素,持续影响着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主动性;第二,港口在岸电使用推广上缺少制度化的流程设置,进一步影响了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的提升;第三,以电价优惠为主的激励措施效果有限,难以充分调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的积极性;第四,信息化水平较低,影响了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的管理监督。
基于以上问题,参考对浙江、江苏等地的优秀经验,《报告》提出了四条针对性的改善建议:一是通过提高岸电使用服务水平,提升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的便利性;二是建立岸电使用制度、将使用岸电融入船舶靠港流程,确保船舶靠港岸电“应用尽用”;三是进一步加大用电优惠力度,制定更具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四是提升港口岸电信息化水平,以数据为支撑加强岸电使用监督管理。
(转载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