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丰农业水质提升配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受江苏盐城港盐农华丰农业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华丰农业水质提升配电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清单。工程造价约60.3万元,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建设地点:大丰港区。
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 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3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7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7.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4.7.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7.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以原件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15905100092,招标文件标工本费300元,联系人:陈文,19962390699,否则视同未提交。)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15:00时(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江苏省盐城市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601室)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盐农华丰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大丰港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01412288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和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长亭路3号长亭商厦1#楼南楼601室
联系人:陈文、陈浩?? ?联系电话:15905100092、19962390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