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港区防波消浪科技项目已完成公开发榜、论证评审等工作环节,现将中榜结果予以公示如下:
中榜单位:江苏科技大学;
中榜团队负责人:嵇春艳;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止。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发榜单位提出。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建军西路1-6号
联系人:姚先生、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22559166、15251107118
2024年10月23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盐城市交通运输局盐城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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